您的位置 : 首页 > 怀念网 > > 我在农行的日子

我在农行的日子第11章 贷款管理

1993 年初财政部颁布了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规定——《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

这一规定首次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和呆账四类其中后三类被统称为“一逾两呆”这一分类方式成为了银行业对不良贷款的早期标准。

作为国有银行的农业银行积极响应并率先执行了这一新规。

为了确保全体员工能够深入理解和贯彻这一制度3 月支行信贷股组织了一场大型会议专门针对这一规定进行学习。

这场会议吸引了众多人员的参与包括全体外勤人员以及内勤的坐班主任和主办会计等。

大家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和学习这一重要的制度规定。

为了准确地界定不良贷款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明确的划分。

具体来说不良贷款可以被划分为“一逾两呆”其定义如下: 首先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包括展期后到期)但尚未归还的贷款。

这意味着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其次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6个月(即180天)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者借款人已经丧失了还款能力例如企业关闭、停产等情况。

这种贷款的回收难度较大通常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来处理。

最后呆账贷款是指符合法定核销条件的贷款例如借款人破产、死亡且没有遗产可供清偿等情况。

这类贷款基本上无法收回需要进行核销处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各营业网点对于当前贷款质量情况的认定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

由于各种原因各网点可能难以明确地划分不良贷款这给贷款管理和风险控制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就像粮管所、棉花收购站以及供销合作社承担烟叶收购等这类政策性贷款一样它们都是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来维持运营的。

而且这种贷款的金额还在逐年增加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乡镇企业贷款中。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网点的大部分贷款实际上都应该被划分为逾期和呆滞状态了。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基层网点对于呆账的认定却变得异常严格起来。

在回到网点之后网点主任马不停蹄地组织召开了一次全体人员会议。

由于不良贷款的“一逾两呆”认定工作牵涉范围极广它与每一位贷款客户都息息相关因此要想顺利完成这项任务就必须仰仗内外勤人员之间的紧密协作。

在会议上经过一番热烈的讨论大家最终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具体来说内勤人员将按照借据到期日的情况对所有贷款客户的到逾期情况进行分类清理。

他们会将这些贷款分为三类并由内勤人员进行直观的统计:第一类是尚未到期的贷款;第二类是逾期时间在 180 天以内的贷款;第三类则是逾期超过 180 天以上的贷款。

内勤人员会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分别编制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给外勤人员。

而外勤人员这边则由我负责根据外勤信贷台账对这些数据进行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在确认无误之后外勤全体人员将再次召开会议共同讨论如何对这些贷款进行分类认定。

原则上未到期的借据贷款将被划归为正常贷款逾期 180 天以内的贷款则会被划定为逾期贷款至于逾期超过 180 天以上的贷款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区分为呆滞或呆账贷款。

在这里各个网点对于不良贷款的划分存在着两个方面的情况。

首先县支行对不良贷款的总额度有着严格的控制这意味着每个网点的“一逾两呆”贷款总额是不能突破这个限制的。

这种控制措施旨在确保整体的信贷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避免不良贷款的过度积累对金融机构造成严重影响。

然而另一方面各网点对于不良贷款的划分并非完全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而是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这是因为一旦确定了各网点的不良贷款情况并经过批准后内勤人员就会根据这些数据进行会计转账操作同时将不良贷款登记造册。

而此后每年的不良贷款盘活任务都会按照这次造册所记录的客户和金额来下达。

这样一来各网点在划分不良贷款时可能会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和实际情况采取一些灵活的方式来确定哪些贷款应被归类为不良贷款。

这种做法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统一的标准但也反映了各网点在应对不良贷款问题时的实际需求和策略。

所以各个网点在“一逾两呆”的划分上就存在着人为地放宽划分条件的可能性。

比如说会将一些粮食、棉花以及供销烟叶收购贷款的逾期借据故意划分一部分到逾期和呆滞贷款当中;同时也会把一些原本有可能收回的乡镇企业贷款硬生生地划分到呆账贷款里面。

如此一来等到第二年支行分配不良贷款任务的时候这些网点就能够顺理成章地以“努力”清收盘活为理由来应对任务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本文地址我在农行的日子第11章 贷款管理来源 http://www.hnzgly.com